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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还把我删了

债务追讨 2024-01-31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还清欠款后不会自动解除失信人。失信人还清欠款后,应当向人民法院说明还款情况,并申请解除失信,法院核实后会及时将申请人从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删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

  • 还清欠款后不会自动解除失信人。失信人还清欠款后,应当向人民法院说明还款情况,并申请解除失信,法院核实后会及时将申请人从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中删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 欠钱不还的处理方式是:首先债权人与债务人商量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如果协商之后仍然不还款的,债权人搜集相关证据撰写起诉书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债务人进行起诉,如仍不还款,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即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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