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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个十四岁女孩和一个十六岁男孩谈恋爱越轨了,不知因为什么又分手了,今年8月份儿女孩又想告男孩,男孩以及家长该怎么办

婚外情 2024-02-01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及时协商处理,冷静对待问题
  • 孩子长大,发现不是自己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向对方主张赔偿。在法律上当事人与这个孩子原本既非亲父母子女关系亦非养父母子女关系,但却一直在行使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而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与出轨对象生育孩子,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其配偶应赔偿当事人精神损失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15岁的男生与13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双方自愿,男生构成强奸罪。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已满十四周岁,而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并应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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