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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写谁名字

土地纠纷 2024-02-02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土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就谁的吗
    1、土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就谁的。土地确权一般都是根据确权证上的名字决定归属的。土地的所有权归于国家所有,而人民只拥有其土地的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2、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二、土地确权流程是什么
    1、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
    3、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
  • 土地确权证上只能写一个名字,土地确权证上只能写土地所有者的名字,包括房产证在内。土地权利的确认是对土地承包所有权的确认。土地承包合同由一人签订,土地确权也是一人的签字,但是,并不影响土地属于家庭集体所有制、或者是集体所有制的性质,正如土地承包是以独立的家庭、或者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应以国土资源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相关资料、证书等法律文件为依据,确定村、组等发包主体和土地所有权界限;如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原发包方发生撤销、合并的,应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发的有关政策文件为依据,确定撤销、合并前后发包方名称、地界等土地所有权权属关系。
  • 土地确权证上并不只能写一个名字。土地的使用对象是家庭,为家庭集体所有,土地确权证上可以登记所有权利人名字。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所分得的土地属于国家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单独登记集体负责人的名字即可表明权属。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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