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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办理的身份证是自取的,可以邮寄吗?

其他 2024-02-02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在办理身份证时,户籍民警会询问申请人有两种领证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到受理机关领取,一种是通过邮寄领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 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 法律分析:不能,既然已经选择了邮寄,那么公安户籍部门将会根据您提供的地址邮寄出去的。身份证提出办理之后,是会按照公民选择的方式提交到相关的公安部门进行身份证制作和发放的,若当时办理要求邮寄了就不能再修改的,因为相关的制作资料和信息已经发送出去,可能也在编排制作当中,因此只能待身份证办理好邮寄到手上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法律分析:不能,既然已经选择了邮寄,那么公安户籍部门将会根据您提供的地址邮寄出去的。身份证提出办理之后,是会按照公民选择的方式提交到相关的公安部门进行身份证制作和发放的,若当时办理要求邮寄了就不能再修改的,因为相关的制作资料和信息已经发送出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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