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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请问下,我们单位6月有位同志发生工伤,也按时申报通过了审核。但是单位工伤保险是随着医保在7月进行缴纳的,这种情况这位同志的工伤工伤保险报销不成吗?就因为当月未缴纳?

社会保险 2024-02-02 16: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您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 员工工伤保险报销先由其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携带认定书到社保站开具工伤保险足额缴费证明,然后持各类单据到社保中心报销。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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