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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在前妻父母家没迁出,户主是她父母,自己只有单独自己的一页纸,再婚领证怎么办

离婚 2019-05-01 07: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再婚家庭有另行规定。
        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二)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三)双方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子女均依法随原配偶生活的;
    请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 离婚后孩子户口是否迁出? 
    (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离婚了户口还在前夫家,不影响女方再婚手续的办理。
      女方可以和再婚对象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两位合影证件照片几张,离婚证(或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的判决书),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
      女方拿不到户口本,可以先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女方一人名字的新户口本。或者凭身份证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登记使用,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可以作为户口本使用。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集体土地,如果户口迁走,则该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涉及以后拆迁征地的补偿款,均无该人的分配额度。但是已经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收回,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征地后,不补偿。
      所以,如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则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你的耕地及使用权。如果迁出后仍然是农业户口,则应根据本人意愿,决定是否收回耕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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