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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去年年底不小心开车撞倒行人。造成对方轻伤,事故责任已划分。住院医药费也垫付了,出院后多次协商去保险公司办理赔偿问题,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我需要怎么办?A造成对方轻伤,住院医药费也垫付了,我需要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4-09 2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事故认定书还未下达,双方都是事故的肇事嫌疑人;一方肇事人没有法定责任和义务为另一方肇事人垫付任何费用( 即便伤者无责也如此 );
    垫付问题:如果伤者方经济有困难,可以请交警让对方保险公司预支1万元的交强险医疗费用,也可以通过起诉请法院裁定对方预支部分费用;
    所有善后赔偿问题,都要等伤员痊愈,然后请交警主持,双方持损失凭证、按责任认定比例进行善后协商。
  •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过程中如果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则可能会有拘役的情况,例如如果在事故过程中造成一人死亡或者说三人以上重伤则会被拘役,而且这种情况由事故责任人负全部的责任或者说是主要的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于责任人酒后驾驶或者吸食毒品等引起的还会受到相应的罚金处罚,下面就是大理交通肇事案律师收费标准:按照涉及财产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 先报警处理,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如果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确认。
  • 双方可以自己协商解决处理,并不是可以不经过公安机关,自己直接自行协商处理,当然,只要受害方完全满意,也是可以的,但是,所有的赔偿都需要驾驶人个人全部承担,像保险公司的其他单位和部门是不会帮助承担理赔什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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