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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朋友的朋友借了三千元,10天叫我还一万。我说没有,他给我推迟了二天又加了一千元利息,并扬言二天不还就叫催收的来。请问这算敲诈勒索嘛?我可不可以报警,警方会受理吗?我通过朋友的朋友借了三千元,并扬言二天不还就叫催收的来。我可不可以报警

债权债务 2019-04-09 19: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过多索要人身损害赔偿,一般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不过要看具体情况。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敲诈勒索罪,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确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的行为只有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时,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本罪的加重情节。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敲诈勒索罪的惯犯;敲诈勒索罪的连续犯;对他人的犯罪事实知情不举并乘机进行敲诈勒索的;乘人之危进行敲诈勒索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敲诈勒索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手段特别恶劣,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
  • 你好,你的问题我答复如下:
    1、你们的借款合同有双方签名盖章,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有效,借款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2、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律师函,向对方阐述利弊,要求尽快还款,但要提供借款人的详细住址。
    3、若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在收到律师函之后,及时采取行动归还本金,则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滞纳金,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4、若借款人收到律师函之后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则你有权凭借合同,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归还到期欠款。
    5、具体事宜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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