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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买有五险一金,劳动合同。因腰椎增生突出住院手术治疗,出院后医生说明两个月疗伤期,可公司只批一个月,如无法工作,就按离职在家养病。请问律师,这样合理吗?我应怎么办。在职买有五险一金,劳动合同。因腰椎增生突出住院手术治疗,就按离职在家养病。我应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6-16 20: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没有出具的,劳动者可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4%,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2、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9.8%其
    0.8%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3、失业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
    0.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
    1.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x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8%。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 辞职后原单位会为你办理社保停缴手续,你的社保账户会处于封存状态。如果你可以马上找到新工作单位,就把你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新单位人事,他们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缴手续,不需要你自己去办理。

    即使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你可以选择以自由职业身份缴纳社保(一般为本地城镇户籍),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一般包含养老和医疗保险两项。
    你也可以选择不管它,毕竟社保缴费年限是累积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
    当然,这段期间不缴纳社保,相应的如医保报销政策自然也是不能享受的。也就是说空档期不是必须缴纳社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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