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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我家门口尿尿和拉粑粑还有呕吐可以报警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07 1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去人家门口撒尿违法吗
    1、故意在别人门口撒尿,属道德低下的行为,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2、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二、闯进家门口是私闯民宅吗
    如果没有进入家里面就不算是私闯民宅,如果已经强行进入了自己院子当中,就算是私闯民宅。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 故意在别人门口撒尿,属道德低下的行为,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故意在别人门口撒尿,属道德低下的行为,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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