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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89岁已经去世。五七工退休,社保医疗,丧葬费能多少钱?

综合法律 2019-04-17 13: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待遇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退休后死亡养老金计算案例:
    根据原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劳[1998]47号)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在退休前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尚未领取或尚未领取完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一次性退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退还金额计算办法为: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退还金额为个人缴费部分的储存额(含利息)。
  • 关于退休去世丧葬费的问题,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去世丧葬费各地标准并不完全一样,大体上是6000元左右。抚恤金发放标准分三个档次:

    (一)因病去世的,抚恤金金额相当于本人20个月的养老金金额;

    (二)因公去世的,抚恤金金额相当于本人40个月的养老金金额;

    (三)荣获烈士称号的,抚恤金金额相当于本人80个月的养老金金额。
  • 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
    195、55岁为
    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就是自己实际的缴费基数与社会平均工资之比的历年平均值。低限为
    0.6,高限为3。因此,在养老金的两项计算中,无论何种情况,缴费基数越高,缴费的年限越长,养老金就会越高。养老金的领取是无限期规定的,只要领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即使个人帐户养老金已经用完,仍然会继续按照原标准计发基础养老金,况且,个人养老金还要逐年根据社会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增加而增长。
  • 离退休人员死亡,由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其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如有被供养亲属的,还支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抚恤金和丧葬费为被保险人死亡时参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生活补助费为被保险人死亡时参保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发给其供养的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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