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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给我朋友钱他不承认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2-08 0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借给朋友1000块钱对方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请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还款;可以请第三方调解;或者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要敢于开口,可以先与朋友协商,并允许朋友分期还款。协商不了的,债权人可以选择诉讼解决,最好有借条或录音等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以便充分证明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朋友欠钱不还,可以委婉无意地提起还钱。


      2、巧妙提还钱。可暗示对方,自己目前急缺钱,当时借钱的时候是因为体谅对方,希望对方也能够体谅自己的困境。


      3、收集证据起诉。一般朋友之间借钱,都不采取打欠条的形式,如果以上两种方法,对方还是不还钱,打电话询问或者把对方约出来谈谈欠自己的钱什么时候还,这时候对方肯定会回复你,此时你就要进行通话录音了,如果是以微信或短信等方式进行催债的,则要注意截图保存相应的聊天记录,以此录音或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然后可以拿着证据去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也只能通过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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