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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的会被拘留吗

债务追讨 2024-02-08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别人钱不还的,不会被拘留,如果债权人提起诉讼的,债务人应当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履行义务,如果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欠钱不还一般不会被拘留。
    因为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管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都无法适用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一般不涉及被拘留的问题。但是如果说债权人通过诉讼获得了生效的执行依据,并且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不配合执行,涉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等,可能会被刑事拘留。
    适用拘留的情形主要有: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欠钱不还的行为属于民事的侵权行为或者是违约行为,虽然违法但并无犯罪,一般是不会被拘留的,而拘留的行为通常是指违反刑法的行为。当事人欠钱不还的,应该及时还款,尽快清偿债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
    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
    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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