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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你一下,就是我有一个小弟他是读小学的。他在校车上被他一个同学咬伤了两次,第1次没有追究责任。第2次我弟的话,又在校车上被同一个他。又被咬了一次,最后我妈知道了,找姚XX的那位小学生家长协商的时候,我妈动手把我弟的那位小同学把额头打了一下,打肿了。如果要按照法律程序来做的话,哪个赔偿。责任最大呢。要怎么样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呢?我很困惑,想咨询一下。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08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教育局投诉
  • 可以财产保全,建议起诉解决
  • 孩子无意将同学碰伤,应当按照各当事人之间的过错来进行赔偿,父母应当根据其孩子的过错程度依法赔偿给对方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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