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如何看待外交特权与豁免

其他 2024-02-09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外交豁免权,属外交特权之一,系国际间为方便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依据相互尊重主权及平等互利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互相授予外交豁免权。
  • 法律分析: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不论是常驻代表或临时使节)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外交特权和豁免本质上属于代表的国家,而不属于外交代表个人,因此个人无权自行放弃(国际法规定:一国政府,或大使为了可以执行司法调查或者相关诉讼,可以剥夺某人的外交豁免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权条例》
    第一条 为确定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便于外国驻中国使馆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使馆外交人员原则上应当是具有派遣国国籍的人。如果委派中国或 者第三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人员,必须征得中国主管机关的同意。中国主管机关可以随时 撤销此项同意。
  • 外交豁免权,全称为外交代表的管辖豁免权,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二十五条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
    (一)应当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
    (二)不得干涉中国的内政;
    (三)不得在中国境内为私人利益从事任何职业或者商业活动;
    (四)不得将使馆馆舍和使馆工作人员寓所充作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如何看待外交特权与豁免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