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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17年6月28号发生的交通事故,从公交车上摔下,公交司机全职,休息了7个月,有医生开的假条,但是伤残鉴定是6个月误工时间,伤残鉴定是骨折十级,工资也开了完税证明,每个月4920,公司工资一分没发,现在协调的时候,公交公司说保险公司只肯给1860的工资,营养费10块一天,陪护费说是60一天,我想问这个费用合理嘛?还有像了解下十级伤残的话,苏州这边的年度城镇可支配收入是多少的?是算2017年的嘛?但是伤残鉴定是6个月误工时间,伤残鉴定是骨折十级,我想问这个费用合理嘛?还有像了解下十级伤残的话

交通事故 2019-04-10 23: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
    赔偿基数2551元×6个月=15306元。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个月×2551元=2551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5306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020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551元=28061元。
  •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是一个证据,不是唯一的证据,法律规定不能就不服责任认定书而提起行政诉讼,只能从收到县级交警大队责任认定后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交警支队申请重新认定。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在诉讼中指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错误,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这时法官可以不采用责任认定书。
    一般而言,法官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采用的时候很多,不会在没有充分的相反证据的情况就不采用责任认定书。
  • 你好,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有商业险的话由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仍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来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计算,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建议能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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