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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怎样才有法律效力,起草离婚协议是否要经过律师

离婚 2019-04-23 05: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是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授予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 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违约责任的约定;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最后是双方签字,时间。
    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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