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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是一名无证而酒后驾驶电动车公民,经温州XX急查,含酒精度为35毫克/100毫升,对方经判为酒驾,扣留电动车,还耍拘留7天,罚款1200元,这样处罚合理吗?我是一名无证而酒后驾驶电动车公民,扣留电动车,还耍拘留7天,罚款1200元,这样处罚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9-04-11 10: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你好,按照规定,酒驾指被检测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指被检测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你要确定对方属于酒驾还是属于醉驾。
    3、如果属于酒驾,会被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顶包的行为如果被发现,也是会被治安管理处罚的,15日以下的拘留和罚款。
    5、如果是醉驾,醉驾的人是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会被处以一至六个月的拘役,这是刑事处罚。
    6、对于顶包的人是涉嫌包庇罪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因此,不要这样去做,是有风险的。
  • 根据法律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饮酒驾驶的属于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其中行政拘留最长期限为十五日;构成醉酒驾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一、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到2000元,扣12分。如果酒驾者只是罚款就没有其他处罚了的话,公民可以举报查酒驾的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批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机动车安装、使用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警报器、标志灯具,喷涂标志图案的;  
    (三)为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机动车驾驶证的;  
    (四)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依法收取的费用、收缴的罚款及没收的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的;  
    (五)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学校或者驾驶培训班、机动车修理厂或者收费停车场等经营活动的;  
    (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车辆号牌的;  
    (八)使用依法扣留的车辆的;  
    (九)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额的;  
    (十)徇私舞弊,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  
    (十一)故意刁难,拖延办理机动车牌证的;  
    (十二)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十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十四)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的;  
    (十五)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 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给予交通警察行政处分的,在作出行政处分决定前,可以停止其执行职务;必要时,可以予以禁闭。  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交通警察受到降级或者撤职行政处分的,可以予以辞退。  交通警察受到开除处分或者被辞退的,应当取消警衔;受到撤职以下行政处分的交通警察,应当降低警衔。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交通警察利用职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有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所列行为之一,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要看你是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驾。 我国从2011年醉驾列入犯罪行为。
    并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你应当了解详细情况,当然只是酒后驾驶,不够成醉驾的,按行政拘留处理,行政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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