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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的案件经法院二审已经判完了,我也申请强制执行了,可法院执行局已经六年了也没有给我执行回来债务人欠我的钱,我应该咋办?我也申请强制执行了,可法院执行局已经六年了也没有给我执行回来债务人欠我的钱,我应该咋办?

案件执行 2019-05-03 13: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裁决书上的裁决金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执行的法院应当在6个月内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你好,
    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到期,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却借故拖延不予以归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债务纠纷强制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呢?详情请阅读下文了解。
    1、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②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③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④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⑤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⑥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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