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好,我在19岁生下一个女儿,因未婚生育,把孩子户口上孩子姑姑,现在想牵到自己名下,可以吗?有问过当地派出所(安徽),派出所说她的监护人是孩子姑姑,跟姑姑是母女关系,无法牵,请问该怎么办,感谢!因未婚生育,把孩子户口上孩子姑姑,可以吗?跟姑姑是母女关系,请问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4-18 1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婚生育婴儿申报户口  
    (一)《出生医学证明》上父母登记齐全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随父或随母登记落户。  
    (二)对《出生医学证明》上只有父母一方登记的凭: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三)《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母亲或父亲,要求随未明确的父亲或母亲申报出生登记的:  ①凭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②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  经管段民警调查核实后办理。
  • 需携带小孩的出生证、家庭户口本、准生证,一份书面申请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审批后户籍科即可为小孩办理户口,详情可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科。没结婚非婚生育的子女享有合法生育子女同等待遇,小孩可以报户口的,小孩跟母亲就报在母亲的户口上,未婚生育也是违反我国《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到计生和公安系统咨询罚款事宜。
  • 一般来说,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否则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夫妇双方上一年度可支配收入为依据进行征收,可支配收入,你也可以理解成为夫妇双方的人均纯收入。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