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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下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起诉离婚 2024-02-12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需要的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需要的手续:
    1、双方一方提出离婚;
    2、双方协商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处理方式并签订离婚协议;
    3、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具体有:
    1、夫妻双方需要自愿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离婚协议中还需要写明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
    4、双方自离婚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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