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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店铺婚后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2-14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婚前财产产生的收益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1、婚前财产产生的收益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及夫妻双方有约定的财产除外。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财产的分割形式有哪些
    1、约定财产的分割,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对财产有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
    2、法定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无约定、有约定但双方有争议或约定内容不合法的,按法定的分割方法来处理,即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在照顾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下均等分割。
  •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平等处理,但是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如果属于孳息或者自然增值的,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由个人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1、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自然增值和孳息除外。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应热凝为其个人财产。但是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为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孳息或者自然增值的,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由个人自行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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