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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执行人,被执行人有存款,夫妻名下有车,男的死亡,妻子在有稳定工作,我的案件在强制执行中,法官迟迟没有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一年啦没给我执行一分钱,只是查封对方帐户,车辆,没有加大力度执行,突然下执行A,说对方无财产,和事实不符,我想不用这样法官,也不相信他们,我想提级来执行可以吗?不管法官A撒回不撤回。被执行人有存款,男的死亡,法官迟迟没有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我想不用这样法官,我想提级来执行可以吗?

案件执行 2019-06-12 18: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应当交纳申请费。但是,该项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关于民间借贷强制执行以及有关时效的问题具体如下:
    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条文:《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有财产可供执行,如符合强制执行要求,法院会立即安排执行。nn《民事诉讼法》百二十六条n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n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n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等协议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包括的内容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离婚后,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如何给付,给多少。未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时间及方式等。
    4、对夫妻共同财产和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
    以上即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包括的内容,当然必须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写,比如离婚没有过错的,对离婚损害赔偿就无须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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