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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写对方的名字,如离婚房子是共同财产吗,怎样分割房产

离婚 2019-04-12 08: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如果婚后购房想属于个人财产,那么使用一方的个人财产,要证明或者今后属于一方财产,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证明是一方个人出资,而不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并在办理公证和房产证登记时注明,这样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了。
  • 婚后买房只写了一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就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可以要求补偿。   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是用婚后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就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可以要求补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编辑推荐阅读: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屋,婚后增值部分是不是共同财产?
  •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均等分割。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夫妻共同出资买房如若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的话,一般我们建议可以双方协商处理,首先是要分清房屋的性质,是否属于个人房产还是夫妻共同房产,如果是属于个人房产那么就没必要在分割方面花费太多功夫,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协商的方式不能解决的话,可以找个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通过诉讼来解决的话最好可以找个离婚房产分割专业的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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