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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前一段时间我借给他了200元,现在要不回来了,打电话也不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2-15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把钱借给别人要不回来的处理方式如下:债权人先进行催告;催告后仍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一、把钱借给别人,对方不还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借款:
    1、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也可以约定或者订立新的延期偿还合同;
    2、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进行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
    3、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诉讼状,法院依法受理。
    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借款,需要当事人事先准备相关证据,主要有:借条、双方借款时的录音或电话、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对方收到借款等证据。
    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钱借出去了,现在要不回来了,可以双方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持有效的借款凭证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诉。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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