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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从银行贷款,转借给我按2分息计,我转借给我亲戚,我亲戚打了借条给我,也约定利息2分,可现在亲戚没还,我想问:我起诉我亲戚合不合法, 这种情况属不属于高利转贷!我亲戚打了借条给我,也约定利息2分,问:我起诉我亲戚合不合法,这种情况属不属于高利转贷!

综合法律 2019-04-30 00: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网络贷款利息如果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是需要偿还的。
    贷款利息,是指贷款人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人手中获得的报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
    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
  • 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在银行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贷款利息的计算主要取决于首付数额、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或者等额本金还款)、按揭念书、银行利率等。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在发生变化,所以银行利率和首付数额都是可能会变化的。
    那么,在计算银行贷款买房利息时,则应当根据最新的数据进行计算。  由于银行贷款买房利息的计算比较专业,涉及到一些金融计算公式,所以为了方便广大购房者计算购房贷款利息,很多网站都提供了购房贷款利息计算器。
    购房者只需在相应的地方填写具体数据,然后点击“计算”,就可以轻松计算出银行贷款买房的利息。
  •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如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没有还清借款,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次日起开始计算,为2年。
    出借人可以自约定清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起诉,超过2年,就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予以支持诉讼请求;如出借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借款人追讨债务,则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自出借人追讨之日起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也应受法律保护。在追讨债权时,出借人有必要要求借款人在“借条”上写清楚:某年某月某日谁向谁追讨借款,并让借款人签名确认追讨事实;有些“借条”没有约定清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合理期限内返还欠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民法通则》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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