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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常年在外面打工,不给妻子生活费怎么办呢

子女抚养 2024-02-17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不给生活费的处理方式:若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方面原因,导致妻子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而丈夫有扶养能力的,可以起诉要求其给付生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一般婚内不给生活费能起诉。夫妻一方因婚后全专心顾家,导致没有工作没有个人经济收入的,可以向有工作的另一方主张生活费,对方不给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给个人干活不给钱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并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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