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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一定要本人签字吗

拆迁补偿 2024-02-17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问题是个关系到经济和家庭主权的问题,这个不是小事,是有严格的法律法规规定的。
    照理,拆迁合同是必须要有户主或产权人的本人签字的,其他人签字需要有特定的条件,就是有全权委托代理书,上面写清楚委托的原因,代理人是谁,身份证号码等,要有户主或产权人及被委托的代理人一起的亲自签字,一式四份份,其中二份交给村里和拆迁办,得到他们的认可,甚至经过电话确认才能作数。
    如果没有这些手续,签字是完全无效的,户主或产权人回来完全可以不承认这份合同,法律也不会承认的。
    所以,大事情要谨慎处理啊,不要前功尽弃!
  • 不需要每个人都签字,拆迁协议一般由户主签字,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
    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 法律分析:不需要每个人都签字,拆迁协议一般由户主签字,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
    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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