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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摔倒能找公司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4-02-21 08: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下班途中意外摔伤,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单位不需要给予补偿,由有关责任人依法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果属于工伤,由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等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医疗费、康复费等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非主要责任的,构成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可能判断具体赔偿标准。一般而言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残疾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依法主张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非主要责任的,构成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才可能判断具体赔偿标准。一般而言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残疾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依法主张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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