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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故意打破我的门锁是违法的吗?

刑事辩护 2024-02-21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三个步骤作出如下回答:(1)是否属于违法,要看是否故意破坏。如果属于故意损坏门,属于违法。(2)违法不等于犯罪。是否属于犯罪,要根据情节轻重。如果情节严重,那么就属于犯罪。(3)并非所有的犯罪行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使上述行为很严重,但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要看受害人是否自诉。如果受害人不起诉,那么,这类犯罪行为,不具备公诉的条件,所以,不会承担刑事责任。另外,实施犯罪的人是否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如果没有行为能力,那么,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譬如:精神病患者发作期间。笔者房晨钟按语:俗话说,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不要把家庭矛盾扩大化。对老人尽量包容,不要动不动就想把家庭纠纷搬到法庭上。假如那样,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感情。
  • 门锁被堵了不可以立案。门锁被堵应为民事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民事权利,属于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公安机关才会立案需要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并且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一十三条【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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