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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婚姻没有一起登记三年,男方给的钱可以拿回来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2-21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要回来。1.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后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可以不用返还婚约财产:第一、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确实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第三、结婚前,由于男方给付婚约财产而导致给付人的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况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的法律行为,另一方有权追回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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