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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二婚,认识一个女不到一年,之间花到那女的身上的钱能要回来吗

婚姻债务 2023-07-18 11: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可以选择要回的,可以起诉对方女性
  • 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沟通下
  • 你好,说下你具体的问题

  • 法律分析:这个不一定,要看给钱的场景以及钱数的多少,一般在恋爱期间,男方赠与女方数额不大的钱款,钱给过了就表示赠与完成,很难再要回,一般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这个不一定,要看给钱的场景以及钱数的多少,一般在恋爱期间,男方赠与女方数额不大的钱款,钱给过了就表示赠与完成,很难再要回,一般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要回,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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