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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山东,我的女朋友来自河南。一起在浙江工作,还没结婚,现在租房同居,女朋友怀孕了。根据浙江省慈溪市的规定,我们在街道管理办公室申请了暂住证。我女朋友的暂住证上贴了一张通知,说我们应该颁发结婚证和生育证。如果我们在4月10日之前没有颁发证书,我们将被罚款500元。我们打算五一回家结婚,还没来得及领结婚证就该罚我钱了。我想问的是:1.婚前同居违法吗?是非法同居吗?2.婚前妇女怀孕,同居违法吗?3.如果我下午去街道办事处,直接告诉他们我们没有结婚,没有结婚证明书,我想他们一定说我们未婚同居,我该怎么办?请律师给我一些参考意见。谢谢你

同居 2024-02-22 0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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