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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当我的孩子和邻居的孩子一起玩耍时,我的孩子伤了对方的眼睛。他在家乡的医生那里治疗了三天,然后转到了上海。现在治疗结束了,残疾人也被认定为八级。请问.1.他的伤残鉴定书后面写着,后续的医疗费用是15000元。这合法吗?我们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对方有多少责任?我应该如何赔偿对方?谢谢你。焦虑.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2-22 05: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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