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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有什么类型,有哪些规定

刑事辩护 2024-02-22 0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其构在要件为:1、当事人有过错,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2、有损害后果发生,若无损失,则不承担责任;3、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负有的先合同义务,导致合同不成立,或合同虽然成立,但因不符合法定的生效条件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的四种主要类型: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你好,具体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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