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网上购物七天以上,商家拒绝退货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2-22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说商家拒不退换货物,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协商的方式往往不能解决,此时最好的方式是通过投诉或者直接起诉商家,尤其涉及金额较大时,最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法律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一)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二)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 如果是在网上购买物品的,因质量问题商家拒绝退货的,可以找淘宝客服进行维权。依据相关规定,淘宝认定卖家出售的商品质量问题属实的,卖家应按照法律规定或淘宝平台相关规则承担退货、更换、维修等义务。若无相关规定,交易支持退货退款。法律依据:《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第五十三条 淘宝认定卖家出售的商品质量问题属实的,卖家应按照法律规定或淘宝平台相关规则承担退货、更换、维修等义务。若无相关规定,交易支持退货退款。
  • 1、网络上购买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不过运费方面无约定的话需要您自己承担退货运费。2、实体店内购买的话,一般不能退货。除非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或者经营者自己承诺“不满意包退”等,才可能退款。根据法律依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线上购物市场,国家赋予“七天无理由退货”以法律效力,消费者的“后悔权”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得到了支持。此时,网购到不喜欢的瓷砖可以退货。然而,这条规则目前尚未适用于线下消费。法律分析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线上购物市场,国家赋予“七天无理由退货”以法律效力,消费者的“后悔权”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得到了支持。此时,网购到不喜欢的瓷砖可以退货。然而,这条规则目前尚未适用于线下消费。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线上购物市场,国家赋予“七天无理由退货”以法律效力,消费者的“后悔权”在法律和部门规章层面都得到了支持。此时,网购到不喜欢的瓷砖可以退货。然而,这条规则目前尚未适用于线下消费。要是商品是在在实体店内购买的话,一般不能退货。除非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或者经营者自己承诺“不满意包退”等情况,才可能退款。不能仅以不喜欢为理由退货,否则不利于合同的稳定和整个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实务中,建议您可以拨打12345、12315电话投诉。而且也可以看看有无买卖合同、退款声明等,让律师帮您看看有没有什么其他途径与商家协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凉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