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孩子可以起诉吗?

子女抚养 2024-02-22 1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孩子起诉离婚流程:原告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审查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后还能起诉对方。离婚后起诉的,一般是关于离婚分割财产有争议的财产起诉,或者是小孩的抚养权有异议的。后者诉讼不会因为离婚判决后,就丧失诉讼权利的。只要拥有抚养权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另一方随时可以要求上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法院对这一类的诉讼,一般都是要受理的。起诉必须满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等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受理后,就会依法进行审理、裁判、执行。如果离婚后在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出现问题,双方协议不成,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后,一方属于抚养孩子,另一方就要负担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约定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其父母一方提出超出协议、判决原约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后起诉抚养权的被告是夫妻中的另一方,因为是对方跟你有抚养权纠纷。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烟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