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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性户籍转移到女性家乡面临拆迁,拆迁费用如何分配?一百年后,女性父母如何分配遗产?

遗产继承 2024-02-22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将拆迁离婚财产转移给父母,如果该拆迁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必须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如果该拆迁财产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个人可以自由的将财产转移给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法律分析:要看情况,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等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土地征用,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土地使用人的一定补偿,但是,有些地方采取的是按户口补偿措施进行拆迁补偿,如果补偿按户口登记为依据计发,女方有权利得到属于其自己的那份补偿款,因此主要还是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法律分析:婚后一方老家拆迁赔偿算夫妻共有财产。婚后老家拆迁的,是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理的权利。老家的房屋拆迁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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