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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证明的有效期是多少天?

保险赔偿 2024-02-22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转诊证明的有效期为3个月或者6个月。如果参保人在同一所医疗机构多次就诊,并在规定期限之内治疗结束,那么只需开一次转诊证明,若是治疗时间超过规定期限,那么需要重新办理一次转诊证明。办理转院证明的流程是什么办理转院证明的流程具体如下:1、前往需要办理转院的医院,说明情况后开具转院证明,在医院的相关部门进行盖章;2、送到转院后的医院,因一般医院接受转院证明的时间有限,办好证明后应尽快上缴。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 转诊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会在转诊证明上进行标注,如果没有标注的有效期一般是在一周以内,但是北京基层首诊转诊有效时间为180天,参保人员凭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首诊转诊证明,转往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法律依据:《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参保人员凭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首诊转诊证明,转往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基层首诊转诊有效时间为180天。《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参保人员因急症不能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在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市内转诊转院至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的,须经本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意见,经该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批准后,可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门诊转诊有效时间为30天。
  • 法律分析:办理转院的手续主要是在当地的医院进行开转诊证明,转诊证明是有一定的有效期的,一般时间最多在一周的时间,如果过久没有进行转院,转诊证明就会失效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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