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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执行人,现在无法偿还,我和申请执行人协商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2-22 2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法院执行后,对方不执行的,人民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接到申请书后,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愿意执行的,应当给予一定的时间让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不愿意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对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可以到法院查询到承包法官,然后和承办法官联系。我国法律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想去法院协商还款的,可以与对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是无法与人民法院协商还款的,人民法院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强制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不履行的,人民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想协商还款的,可以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会停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直接按照和解协议偿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被执行人若无能力偿还债务,其义务仍需履行,当被执行人发现有其他财产的,执行继续。所以对于无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当申请执行的条件重新具备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并且该申请不受时间的限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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