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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一起租房子,合同只签了一个人的名字,另一个人不签字想搬走,要承担责任吗?

房屋租赁 2024-02-23 12: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你有权利不搬走,法律如果租房双方有合同关系,因按照合同进行,如果没有合同,但有类似凭着凭着有代表合同行使法律的权利。也就是可以说你不用搬走,但是这种房东如果不天天板着死脸而且说不定还说做些坏事,听说有这种房东,建议搬走如果在找到其他房子的时候一定要签合同,因为合同比收据更有力的证明,房东如果签了合同都不敢乱来,收据的话进行法律程序就会麻烦很多,所以很多房东钻空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法律分析:构成违约,建议先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可直接到法院维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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