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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别人的钱不还,借钱的时候用我的银行卡,会被追究责任

债务追讨 2024-02-24 0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朋友借钱不还,是不是属于诈骗行为,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朋友没有还款的能力和愿意,通过欺诈的方式借款,如提供虚假担保、证明等,并且借款后不还的,一般可以认定属于诈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银行卡借别人用,要承担的责任如下:出借银行卡是一种违法行为,有可能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如果对方把借的银行卡用于其他犯罪活动,那么出借人很有可能会成为共犯,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如果朋友借用本人的银行卡去犯法的话,卡的所有人,也就是卡的主人要负法律责任。因为银行卡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自己的出借行为是过错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若能证明自己不知情,不需要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银行卡被人用人借用犯法,卡的所有人,也就是卡的主人要负法律责任。根据银行卡相关管理条例的规定,银行账户应当是实名制,任何人不得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或者借给他人使用,一旦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将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也要承担相信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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