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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15岁的未成年孩子和母亲,父亲应该给孩子生活费吗?

子女抚养 2024-02-24 1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成年子女父母是否要给抚养费应当分情况讨论,如果是正常的已成年的且已经可以独立生活的子女,不需要承担抚养费用。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法律上的抚养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对未成年或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应承担抚养费用。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nbsp;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离婚抚养费通常需要给至其未成年子女年满18周岁。如果其16-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需要父母抚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法律分析:离婚小孩抚养费给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抚育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若是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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