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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70年合法吗?

业主维权 2024-02-24 1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位使用权70年合法。根据国家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买车位需要什么手续1、业主在购买车位的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及款项;2、凡已租赁本小区地库车位的业主,具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3、购买车位的业主需支付车位维修基金,契税等相关费用;4、地下车库车位购买后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只限于卖给同小区的业主;5、车位以个为销售单位,而不是以面积销售。有关面积可以询问管理处;6、购房合同所有产权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签订《车位买卖合同》;7、如用支票支付车位款,需在支票到账后方能办理进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70年合法。停车场在小区房屋销售时未按公建面积公摊,停车场的房屋所有权俗称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对业主出售,此时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保护。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了全体小区业主,从法律上讲,该停车场的产权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与个别业主签订停车场停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签订的协议也应归于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可以有效。首先,当事人一方为小区的业主,我国法律规定,小区内车位的使用权归业主所有。另外,双方签订的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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