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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驾照,但我开的摩托车是报废车。如果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2-24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了交通事故车报废了的,车主可以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委托书,让物价管理部门或具有鉴定资质的部门作车辆评估报告,也就是车辆损失鉴定书,车辆估价值多少钱,然后才能按价索赔。要办理车辆报废的,凭法院判决书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驾驶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要承担全责。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影响,如果对方对交通事故发生没有过错的,驾驶报废车辆一方负全责。交通违法行为的特征具体是什么1、行为的危害性。交通违法行为对社会、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具有危害性;2、行为的违法性,违反用于管理道路交通的行政法规;3、行为的情节轻微性,尚不构成犯罪,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制;4、行为应受处罚性,应当受处罚的行为,实施处罚的必须是法律授权的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 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影响,如果对方对交通事故发生没有过错的,驾驶报废车辆一方负全责。报废车辆以及不能够上路了,有些人的报废车辆并没有去报废,而是直接停在路边,结果不小心引起了交通事故。发生事故之后车辆的主人被受害者追究法律责任,首先是报废车不属于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事人只须赔偿对方人身方面的损失,而对报废车的损失如修理费等,有权拒绝赔偿。首先是报废车不属于合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事人只须赔偿对方人身方面的损失,而对报废车的损失如修理费等,有权拒绝赔偿。如果车主驾驶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因对方违反交通违章规则,造成事故伤亡,使用报废车车主可以向法院上诉,要求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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