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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开着我的车,晚上撞了停在那里的三辆车然后逃跑来。第二天交警打电话来叫我处理,问我是不是我开车,我说是。已经赔偿来撞得车辆,现在说要吊销驾驶证。吊销驾驶证什么时候才可以考?像这种到底应该是怎么处理?是不是我开车,现在说要吊销驾驶证。吊销驾驶证什么时候才可以考?像这种到底应该是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4-11 20: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把你车撞后,对方全责的,应该由对方赔偿你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主要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车辆修理费,及在车辆修理期间合理的交通费。
      在赔偿的时候,首先应由承保对方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偿你的损失(车辆维修费在2000元限额内赔偿)。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尚有不足的,则再由对方肇事者负责赔偿,也可以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内直接对你进行赔偿。
  • 吊销驾驶证一般以裁决之日(出具处罚决定书、相关通知书)起计算,在这之前驾驶证只是锁定为违法未处理或事故未处理状态,如果交通事故涉及刑事起诉,还需要等法院的判决书交管部门才能正式执行吊销驾驶证,如果案件拖到两年后法院才判决,那么执行吊销驾驶证也会相应推迟到两年后。
  • 答:如果没有注明吊销期限,如5年,终身。那么要在两年后才能重新申请驾驶证,而且初次只能申请到b2,如果有以下情形的,不能再申请a1a21。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四)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行为,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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