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结婚时房子没有房产证,至今没有,如果离婚协议书上标明房子归女方所有,可以不可以,有什么影响?

离婚 2019-04-29 18: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发现购买的房屋有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 一般来说,离婚的房产协议书应内容如下:

    1、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的时间个数啊、离婚原因。

    2、必须有俩人都同意离婚的表示,要是不以离婚为目的签订的协议书啊,那就不能叫离婚的房产协议书。因此,如果俩人没能离婚的,那么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无效了。

    3、俩人所需的分割的房产的具体情况了,面积、地址、门牌号、产权的证书啊等等情况。

    4、对夫妻房产如何分割的具体描述,如,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并对另一方有何种补偿。如果不是一处房产的,则需要对每一处房产都要进行详细分割。

    5、房产何时分割,交付方式。未取得房产的一方何时搬出该房屋。

    6、违反协议的责任,违约金的数额及时间要求,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 我国法律遵守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如果能够就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解决的,只要将离婚协议书备案,然后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好的方式处分房产进行分割即可。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同时认可一种方式对房产进行处理的,则就需要法院的介入。
    双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依法作出判决即可。
  •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湘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