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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民事诉讼财产保全30万要多少钱?全额保险是什么意思?

其他 2024-03-01 0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方式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工会组织就工会经费的拨缴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交纳申请费;督促程序终结后,工会组织另行起诉的,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的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诉讼费用。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案件收费标准1、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1000元,每件交纳30元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x1%+20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x0.5%+520。最高限额5000元保全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和其他按件诉讼费用交纳标准,各地根据实际,可能还要求提供一些单保,但不会收取费用。4、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5、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6、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7、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8、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9、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10、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率不是固定不变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具体的费率是多少。保险费率,是应缴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保险人承保一笔保险业务,用保险金额乘以保险费率就得出该笔业务应收取的保险费。保险费率一般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诉讼保全保险的收费标准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风险的情况,会有所变化,具体如下:基本险、财产综合险、财产一切险的标准由底到高,平均标准在千分之1.2左右,纯保险:保险额损失率+稳定系数:(保险额损失率=保险赔款总额总保险金额×1000‰)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条款》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在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针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处分的强制措施,以防止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障未来生效判决得以执行。诉讼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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