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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财产保全的措施

解除财产保全的措施

刑事辩护 2022-10-13 人浏览

律师解答

解除财产保全的措施: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3、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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