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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两人骨折,现在已经就医准备出院,医疗费用我方已经支付完毕我方无法接受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06-01 19: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于对方无理要求,可以拒绝。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 一、事故处理流程:
    1.报警,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向上级交警申请复核;
    2.按事故责任大小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伤者的医疗费可以和肇事者协商,由肇事者支付,如果协商不得,只能伤者自行垫付,然后将肇事者起诉到法院,要求肇事者支付因此产生的医药费等所有的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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